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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0020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永新股份永新股份(SZ:002014)2025-06-24 18:3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制订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 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 司影响等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还应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加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