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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0020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永新股份永新股份(SZ:002014)2025-06-24 18:3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9] - 下属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管理,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10] - 对外发布信息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5] - 临时报告文稿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27]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27] 定期报告要求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7]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1] - 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管知悉时及时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38]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与各层次责任人签责任书[45] -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53] 违规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差异幅度达20%以上的业绩预告修正且不能合理解释属于重大差错[56]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采取更正措施并处分责任人[58] 财务管理与关联交易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部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