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含)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含)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含)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1] 审议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4]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豁免与免于履行义务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15]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无市场价格重大关联交易应明确成本和利润标准确定价格[20][21]
永新股份(00201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