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3004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 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 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