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否则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定期会议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通讯表决[15]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表决需会前提交授权书[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七天通知委员[23] - 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2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20] - 决议实施中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问题不解决向董事会汇报[2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订亦同[26]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修订[26]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