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一名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要求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有良好品德并取得任职培训或资格证书[6]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聘任合同[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秘书可提前辞职[12]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21] 职责义务 - 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7] - 组织协调回答问询函并审核[17] - 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19]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21] 履职保障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务,签保密协议[21]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条件[23] - 有权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23] - 相关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23] - 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23]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5] - 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