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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伟星股份伟星股份(SZ:002003)2025-06-24 19:02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6年[7]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17] - 董事会成员中有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8]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由民主选举产生[18] 董事履职与变动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2]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1/3等情况,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2] - 出现董事辞任等情形,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4]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说明[34] 投资与交易限制 - 单次主营业务投资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该比例[21] - 单次非主营业务投资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12个月内累计不超该比例[21] - 单次资产出售或购买等处置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该比例[21] - 单笔重大经营合同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多个合同累计不超该比例[2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需审批[22] - 单次对外担保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捐赠不超5%[22][23] 董事长审批权限 - 董事长在闭会期间可审批单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主营业务投资等事项[25]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5] - 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经与会董事过半数通过,对特定事项表决须经2/3以上与会董事同意[37]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9]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