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6888965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168889653股,均为普通股[8][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3783433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事项请求诉讼[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75] - 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单次主营业务投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非主营业务投资占15%以下[77] - 董事会资产处置权限:单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78]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9] - 总经理决定单次不超5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重大经营合同审批,单次不超200万元资产处置审批[9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6]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20天通知[11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1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至少一家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指定媒体[121]
伟星股份(002003)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