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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002945)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25年6月)
华林证券华林证券(SZ:002945)2025-06-24 20:47

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员工人数的5‰,且不少于5人[8] 工作汇报 - 稽核监察部每季度向公司党委、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和问题[13] - 稽核监察部每年向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3] 薪酬规定 - 稽核监察部负责人考核称职,薪酬不低于同职级人员中位数[10] - 稽核监察部考核合格,按人均不低于总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确定薪酬[10] 审计相关 - 审计检查类型分全面、专项、强制性和内部管理要求审计[18] - 审计项目分准备、实施、报告、督促整改四阶段,异议3日内书面反馈[22] - 审计形式包括现场、非现场、委托和联合审计[24] 整改与处理 - 被审计单位应整改,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8] - 公司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人员考核等重要依据[28] -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拒绝审计等视情节处理,损失赔偿,涉罪移送司法[30] 人员奖惩 - 对优秀审计人员表彰奖励,违规按规定处理[31] - 稽核监察部和人员未发现问题等处理,涉重大违法移交有权机关[31] 责任免除 - 存在抽样规则限制等情况可免除审计检查工作责任[32] 规定施行 - 本规定发布起施行,原《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管理规定》废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