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4][125] - 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为8人[4][12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86.77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8]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7]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会[32][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0][102][104] 人员任职与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0]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9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9]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1] - 公司分立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2]
九菱科技(873305) -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