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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菱科技(87330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九菱科技九菱科技(BJ:873305)2025-06-24 23:17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有代垫费用等形式[6] - 与控股股东经营性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不得变相资助,按合同结算[7][8] 防范措施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执行,财务负责人监管[9] - 财务和内审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9][10] - 审计机构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0] 关联交易与资产侵占处理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0] - 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拒不纠正报告监管[10] 以资抵债规定 - 抵偿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利于增强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12] - 应聘请中介审计评估,以评估值或账面净值定价[12] - 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回避投票,报告公告[1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造成损失赔偿[14]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视情节处分追责[14]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相同[17] - 制度由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