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菱科技(8733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 任职条件 - 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等条件,有8种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有3种情形之一,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并提示风险[8] 工作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协助公司治理等[11][12] 任期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有聘任、解聘等相关规定[16] 细则生效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