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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菱科技(873305) - 内部审计制度
九菱科技九菱科技(BJ:873305)2025-06-24 23:17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审计委员会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0]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内部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如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12] 内部审计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权限包括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参加相关会议、检查资料和实物等[14]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包括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7] 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17] - 内部审计部门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7] 专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年度报告审议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2] 人员考核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绩效[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特殊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8][19][20][21] 制度解释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