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菱科技(8733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7][19] - 临时会议在合理时间通知[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2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25]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细则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审议通过后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