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回购 - 2023年5月4日决定用5 - 1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期限不超12个月[4] - 2024年2月3日累计回购89,813,484股[5] - 2024年2月19日决定用3 - 6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期限不超3个月[5] - 2024年5月16日累计回购31,306,500股[6] - 截至2025年6月3日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121,119,984股[6]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1元(含税)[7] - 2025年6月3日总股本2,271,496,706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7] - 每股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为0.2879元/股[9] - 以2025年6月3日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约为0.1630%[9] -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