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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3008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浙江力诺浙江力诺(SZ:300838)2025-06-25 18:30

人员变动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代表人确定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4] 秘书聘任 - 公司原则上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5] 职务解除与文件移交 - 特定情形下公司解除董高职务,离职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6][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信息申报与复核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对追责决定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