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3008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3] - 官网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8] - 定期报告公布网站和电话并及时公告变更[8] - 多渠道开展工作[8] - 分析师会议等尽量公开可直播并提前公告[9] 信息披露与沟通 - 活动以公开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9] - 业绩说明会等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0]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0] -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及程序[12] 人员与制度要求 - 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13] - 保障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14]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14]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等情况[14] - 工作人员需具备多方面能力素质[14] 制度实施 -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16]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