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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301229) - 公司章程
纽泰格纽泰格(SZ:301229)2025-06-25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2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160241898元,股份总数同,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8][13][17] - 发起人张义持股2000万股,比例74.07%;上海盈八实业持股405万股,比例15%;淮安国义持股270万股,比例10%;张建平持股25万股,比例0.93%[13]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总数25%[23] - 董监高和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 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5][36][40][41]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形的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财务资助中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46][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7][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议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出,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37]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分红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可选择不进行利润分配[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