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2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7] - 连续任职六年不得再连续任职[7]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有相关经验[7]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1] - 过往因未出席会议被提请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董事会最迟在发布选举公告时向上交所提交候选人材料[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0]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20]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8]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工作保障 - 公司为专门会议提供便利支持[27]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保存十年[29][3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0]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32] - 会议通知提前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费用与制度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5]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8]
容知日新(688768)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