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重大事项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5] 方案实施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6]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影响并配合执行判决或裁定,涉及更正前期事项要及时处理并披露[29] 公告要求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31]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内”“至少”含本数,“过”“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1]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时相同[3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31]
中核科技(0007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