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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乐歌股份乐歌股份(SZ:300729)2025-06-25 19: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会议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6] - 会议记录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管直接报董事会[10]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征求意见并报股东会批准[11]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