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5]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工作开展与渠道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并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8] 平台与会议管理 - 公司董秘办负责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谨慎发布[9] - 股东会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11] 时间限制与行为规范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现场调研等[11]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12] 人员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及对外发言人[14][15] - 董秘办为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职能部门[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八项[14][15]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6]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7] - 未经授权和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8] 信息反馈与接待 - 公司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需及时报告规定披露事项[19]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0] - 公司接受采访或调研应形成书面记录,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公司接受调研后,应要求对方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有误需改正[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