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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乐歌股份乐歌股份(SZ:300729)2025-06-25 19:02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9]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需报告[10]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需报告[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适用该规定[12]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报告标准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13] 报告时限及要求 - 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合同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自查结果[14]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4] - 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时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30]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应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35] 重大风险事项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报废超该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5] 股东股份相关报告 -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股票在二级市场出售或协议转让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出现抵押等情形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0] 媒体报道及信息处理 - 公共媒体出现对公司股票有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等应书面告知公司[21]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6] 信息披露责任 - 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司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29]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4][37] 信息提供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包括发生重要事项的原因等内容[2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协调内部信息传递等工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