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批准[1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无股东表决时关联股东豁免回避,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及变更,公司更新名单并向深交所备案[6] 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1]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0]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0] 子公司适用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有较大影响时适用本办法[23] 办法生效 -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5]
乐歌股份(3007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