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雅艺金 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