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3011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 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 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 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1 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