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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雅艺科技雅艺科技(SZ:301113)2025-06-25 19:02

审计委员会规则 - 2025年6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事规则[1]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董,一名会计专业独董[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检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八项事项[9][10] - 审核五项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年度审计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六项工作[12][13] 内部审计部门 -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6] - 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6]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8] 检查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2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20]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召开前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3]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每位至多接受一名委托[2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5] 其他 - 规则由董事会批准后生效[40] - 公司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 - 时间为二○二五年六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