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6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重大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6][7]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认定为重大差错[7]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更正以前年度财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7]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等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0] - 其他年报信息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1]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不一致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2]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2] 责任追究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在年报披露违规应追究责任[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18]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处理情形 - 有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5]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6] 处罚相关 - 对责任人处罚前应听取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8] - 公司进行处罚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8] 其他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雅艺科技(3011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