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89年3月17日首次发行85,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52,335股[6] - 1997年6月25日,14,473,100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每股面值1元)[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9,504,506元,股份总数为369,504,506股,全部为普通股[7][1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石油制品等业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16] - 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特殊情况除外[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有不同反馈时间要求[39][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1/3[8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6]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09][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2]
岳阳兴长(000819)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