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股份(001206) -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特定股份比例上市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3] 投票提案与通知 - 不采取累积投票选董事,候选人单项提案;采取时董事会应明示[4] 投票方式与限制 - 累积投票选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4] - 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6] - 股东对单个董事所投票数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5]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顺序确认当选,同意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一半[8][9]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等且为最少,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9]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第二轮选举[10] - 当选董事人数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重选缺额董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