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股份(001206) -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 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除《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情形外,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 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