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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0013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润贝航科润贝航科(SZ:001316)2025-06-25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等可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7][10] 提案与通知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15]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9] 投票方式 - 股东会提供现场、网络投票、电子通信等参会方式[21]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采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现场股东会应在交易日召开[21]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2] 记录与公告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0] - 公司应在回购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1] 其他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