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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晨光电缆晨光电缆(BJ:834639)2025-06-25 20:47

董事会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8]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行为,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10]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决议表决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1] - 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1]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事项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14] - 与会董事等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否则视为同意[16]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1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