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正副主任委员,主任为独立董事[7]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意见视为不能履职[8]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在董事会前召开[14]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4] - 一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