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概况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 操作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7]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7] 职责与审核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