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管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 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审批手续[6] - 财务部把关资金流出,审计部定期检查报告[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7] 担保规定 - 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8] 检查安排 - 计划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每季度检查[8] 违规处理 - 发生占用资金,董事会应追回并报告[9] - 被占用资金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9] - 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责任人担责[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