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6882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文华)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文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 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