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68824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文华)
独立董事提名 - 嘉和美康董事会提名李文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资格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等多项合规条件[4][6]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嘉和美康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独立董事提名 - 嘉和美康董事会提名李文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资格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等多项合规条件[4][6]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嘉和美康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