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688246) - 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宏女士、王韵先生、李文华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任宏女士、王韵先生、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 议。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