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流程 - 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议案[7] - 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议案[7] - 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8] - 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发行有效期议案[9] - 2023年12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具同意发行批复[10] - 2024年6月中航工业出具批复同意发行方案[10] - 2025年2月28日上交所认为发行申请符合条件[10] - 2025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申请,批复12个月有效[10] - 2025年6月9日收盘后向130名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等文件[14] - 2025年6月9日收盘后至6月12日簿记开始前新增6名投资者并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共136家[14] - 2025年6月12日8:30 - 11:30为有效申报时间,收到21个申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及附件[17] - 2025年6月12日向12名发行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6月19日全部发行对象全额汇入认购资金[22] - 2025年6月20日主承销商划转认股款,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23] 发行结果 - 发行价格50.00元/股,发行数量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000元[19] - 最终获配投资者12家,中航工业不参与申购报价,其余11家为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19] - 国泰海通证券获配股数20,644,000股,获配金额1,032,200,000元[21]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获配股数16,000,000股,获配金额800,000,000元[21] -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获配股数9,000,000股,获配金额450,000,000元[2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股数7,306,000股,获配金额365,300,000元[21] 合规情况 - 发行的法律文书、询价申购配售程序、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有效[24] - 诺德基金和财通基金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相关计划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28]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等多家私募投资基金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管理人均已履行登记手续[28] -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9] - 除中航工业外,最终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方,中航工业参与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31] - 获配对象承诺认购不存在保底保收益等情况[31] -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参与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3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33] - 发行相关法律文书未违反法规,询价、申购和配售等程序合法有效[33] -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规定[33]
中航沈飞(60076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