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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深圳瑞捷深圳瑞捷(SZ:300977)2025-06-26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3月16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0万股,4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766542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2766542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权相关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9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7]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0] 交易决策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决策[99][100]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10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38][139]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