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胜(00225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 26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 人,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或 者更换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 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 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 细则。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