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资与股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50亿,扣除费用后补充公司资本金,紫金集团拟认购5亿[1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紫金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8.48%股份[14] - 假设发行价4.77元/股,发行规模5 - 50亿,发行后紫金集团控制公司股份比例24.39% - 30.46%[17][18] - 紫金集团和同受国资集团控制企业合计控制公司32.48%股份[20] - 紫金集团本次发行后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24.39%-30.46%,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24] 股份锁定期 - 紫金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紫金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22] 合规整改 - 南京证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2022年4月23日被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000元,已完成整改[28] - 宁证期货2024年6月因技术系统问题被责令3个月内整改,已按规定执行[28][29] - 南京证券宁波锦寓路证券营业部2024年7月12日收到警示函,已进行整改[29] - 南京证券2024年7月17日因廉洁从业问题收到警示函,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9] - 宁证期货合肥营业部2024年12月20日因居间人管理问题被责令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已按要求整改[29] 内控情况 - 公司制定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根据监管规则和经营情况修订完善[32] - 公司董事会确认2022 - 2024年末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2] - 天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 - 2024年末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3] - 公司律师认为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34] 合规结论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受到1起行政处罚和多起行政监管措施[28][30] - 南京证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30] - 公司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管措施已完成整改,涉及主体已缴纳罚款并落实整改要求[3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涉及责令停业等情形,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6] - 公司律师认为相关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管措施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36] - 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已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内控健全有效,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38]
南京证券(601990)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