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0029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解聘需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应报告公告[6]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6] 聘任时间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并公告提交资料[7]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筹备会议等工作[10][11] - 签保密协议,离任审查移交文件[14] - 制度施行、解释等相关规定[17] - 公司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