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00295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与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资金占用与担保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原则上不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16] 审议与审批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 公司与关联方办理支付需经财务总监审核、总裁审批[10] 交易与审计 - 子公司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需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10]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清偿与追责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3] -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可采取诉讼、司法冻结等措施[15] - 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16] 其他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该制度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相关制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