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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002952) - 内部审计制度
亚世光电亚世光电(SZ:002952)2025-06-26 19:0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部人员与职责 - 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设专职审计部主任1名[8]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2]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公司制度制定等内容[23][24]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6] - 可对模范遵守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30] - 可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追责建议[30]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审计档案 - 保管期限为10年,需在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4]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应包含董事会声明、评价总体情况等内容[26][27]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26] 制度相关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30] - 审计部工作人员违反制度,董事会依规处理[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025年6月发布[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