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0029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第六条 为证明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应至少要求申请担保人提供以下基 本资料: (一)申请担保人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性质、法定代 表人、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情况,以及是否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为独 立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还应提供在主要开户银行有无不良贷款记录的文件,如人 民银行系统下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等); (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