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2] 会议时间与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可能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5] - 公告或通知指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信息披露内容[27]
中信特钢(0007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