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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30136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民爆光电民爆光电(SZ:301362)2025-06-26 19:17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 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掉期、期权等产品或 者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及上述基础资产的 组合;可采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未经公司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 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