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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30136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民爆光电民爆光电(SZ:301362)2025-06-26 19:17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